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;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技能和身体条件;年龄在35周岁以下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,试用期内领取基本工资,试用期结束后,各方面合格人员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,享受编外职工待遇;
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,支持聘用人员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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